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保监会”)《关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资本补充债券的批复》(保监许可〔2015〕1035号)、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银市场许准予字〔2015〕第329号)批准,同意本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150亿元资本补充债券。2015年12月25日至2015年12月29日首期50亿元资本补充债券已公开发行完毕。截至2015年12月29日,本期资本补充债券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划入本公司帐户。
特此公告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