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寿险临时信息披露报告〔2017年〕4号

根据《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10〕7号)的有关规定,公司对《中国保监员会辽宁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辽保监罚〔2017〕8 号)内容予以披露。

经查,我公司沈阳电销中心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未如实讲解保险责任、产品收益以及保单贷款等保险合同有关重要情况;

上述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有关不得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及不得向投保人隐瞒保险合同有关重要情况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的规定,辽宁保监局决定对我公司沈阳电销中心处以21万元罚款。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