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寿险临时信息披露报告〔2017年〕6号

根据《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10〕7号)的有关规定,公司对《中国保监员会辽宁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粤保监罚〔2017〕12 号)内容予以披露。

经查,我公司广州电销中心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一、欺骗投保人

上述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广东保监局决定对我公司广州电销中心处14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隐瞒合同重要事项

上述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的规定,广东保监局决定对我公司广州电销中心处12万元的行政处罚。

综上,广东保监局决定对我公司广州电销中心处以26万元罚款。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