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2号)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苏民终818号民事判决书内容予以披露。根据判决书,我公司需对部分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目前该判决已于2019年3月26日履行完毕,该判决对公司经营无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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