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投诉服务指南

一、我们的受理渠道

电 话 投 诉:消费者维权专线4001666333,投诉直达专线95511-1-8

平安人寿官网 :点击在线客服>输入“投诉”或直接点击“我要投诉

平安金管家APP:下载平安金管家>点击“我的” >我要投诉(右上角)

亲 访 投 诉:请您到离您最近的客户服务中心办理,客户服务中心查询网址:

https://life.pingan.com/kehufuwu/fuwugongju/kehufuwuzhongxin.jsp

信 函 投 诉:请您拨打客服专线95511查询您的保单归属地公司地址

二、需要您提供的材料:

1.投诉人的基本情况

自然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姓名、身份信息、联系方式;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身份信息、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诉代理人的姓名、身份信息、联系方式、授权委托书等;

2.被投诉人的基本情况

被投诉的保险机构的名称;

被投诉的保险从业人员的相关情况以及其所属机构的名称;

3.投诉请求、主要事实和相关依据

4.投诉人提交书面材料的,应当由投诉人签字或者盖章

(若提出消费投诉存在不便,可提供经投诉人亲笔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明和有效联系方式等)

三、我们的处理流程:

1.投诉受理

为充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们在受理投诉时会核实您的身份,收到消费投诉后我司将指定与被投诉事项无直接利益关系的人员核实消费投诉内容,及时与投诉人沟通,积极通过协商方式解决消费纠纷。(若经核实发现消费投诉并非由投诉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受托人提出,我司将不予办理)

2.处理流程

投诉处理流程图

3.处理期限

简易投诉:我司自收到消费投诉之日起15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告知投诉人;

复杂投诉:我司自收到消费投诉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告知投诉人;情况特别复杂或者有其他特殊原因的,将根据实际情况延长处理期限,但延长期限将不超过30日。

(投诉处理需外部机构进行鉴定、检测、评估、调解等工作的,相关期间不计入消费投诉处理期限)

四、您的权利:

处理决定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等途径告知,同步说明对消费投诉内容的核实情况、作出决定的有关依据和理由。

若投诉人对投诉处理结果有异议,可以采取申请核查、调解、仲裁、诉讼等合法途径维权。

若投诉人对分支机构投诉处理结果有异议,可以自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其上级机构书面申请核查。上级机构自收到核查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将作出核查决定并与您告知。

五、各地调解中心:

如您对投诉处理结果有异议,有调解的需求,请通过当地行业协会或分支机构客服部投诉室联系对接。

附部分调解中心联系方式,详情请点击http://life.pingan.com/kehufuwu/resolution-center.jsp查询。

六、举报通道:

如您遇到假冒网站、假冒互联网应用程序等与互联网保险业务相关的违法犯罪活动,请您通过我们的客户投诉受理渠道进行举报。

温馨提示:

为了确保您的信息安全,平安人寿提醒您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妥善保管重要身份信息,切勿将银行卡、身份证、保险合同等重要单证转交陌生人,以免被恶意使用。若您接到类似电话、短信,请立即拨打全国服务热线95511进行核实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