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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于2015年5月29日上午10:00至12:00,在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星河发展中心3楼0305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应到股东14家,实到股东代表13人,代表股数33,799,886,000 股,占公司实收股本338亿股的99.9997%,本次股东大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大会作出如下决议:
一、大会审议了《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大会以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通过了该报告。
二、大会审议了《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大会以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通过了该报告。
三、大会审议了《关于2014年度财务决算和2015年度财务预算的报告》。大会以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通过了该报告。
四、大会审议了《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5年度审计师的议案》。大会以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通过了该议案。
五、大会审议了《关于审议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大会以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通过了该议案。
六、大会审议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大会以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通过了该议案。
七、大会听取并通过了《2014年度董事履职情况报告》。
八、大会听取并通过了《2014年度监事尽职情况报告》。
九、大会听取并通过了《2014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报告》。
特此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