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age language="java" contentType="text/html; charset=UTF-8" pageEncoding="UTF-8"%>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平安人寿保险 <%@ include file="/app_inc/common/common.jsp"%>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3年9月11日至10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截止2013年10月11日,应参加表决的股东14家,根据特快专递送达和股东亲自送达,实际参加表决的股东13家,代表股份33,799,875,026股,占实收股本338亿股的99.9996%,本届股东大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大会作出如下决议:


  一、大会审议了《董事会2013年中期经营工作报告》。大会以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通过了该报告。


  二、大会审议了《监事会2013年上半年工作报告》。大会以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通过了该报告。


  三、大会审议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审议公司发展规划的议案》。大会以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通过了该议案。


  四、大会审议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大会以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通过了该议案,同意姚军先生、蔡方方女士和庄严女士接替王利平女士、胡景平先生和麦伟林先生出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姚军先生、蔡方方女士和庄严女士的董事任职资格自其获得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正式生效,在此之前王利平女士、胡景平先生和麦伟林先生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的职责。


  五、大会审议了《关于变更公司监事的议案》。大会以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通过了该议案,同意胡剑锋先生接替肖建荣先生出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胡剑锋先生的监事任职资格自其获得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正式生效,在此之前肖建荣先生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的职责。


  
  特此决议


                                                                                      201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