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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于2016年5月26日下午14:00至17:00,在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星河发展中心3楼0305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应到股东14家,实到股东代表13人,代表股数33,799,886,000 股,占公司实收股本338亿股的99.9997%,本次股东大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大会作出如下决议:
一、大会审议了《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大会以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通过了该报告。
二、大会审议了《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大会以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通过了该报告。
三、大会审议了《关于选举及变更董事的议案》。大会以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通过了该议案。同意赵福俊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同意王玲玲女士接替廖刚先生出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赵福俊先生、王玲玲女士的董事任职资格自其获得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正式生效。
四、大会审议了《关于2015年度财务决算和2016年度财务预算的报告》。大会以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通过了该报告。
五、大会审议了《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6年度审计师的议案》。大会以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通过了该议案。
六、大会审议了《关于审议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大会以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通过了该议案。
七、大会审议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大会以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通过了该议案。
八、大会听取了《2015年度董事履职情况报告》。
九、大会听取了《2015年度监事尽职情况报告》。
十、大会听取了《2015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报告》。
十一、大会听取了《偿付能力状况说明》。
特此决议
201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