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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急难救援服务
海外急难救援服务——持卡人须知
适用对象: |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提供海外急难援助服务的对象为持有本公司签发的有效海外急难援助卡,并拥有本公司个人寿险有效保单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 |
申请前提: |
海外急难援助卡持卡人在中国境外(含香港、澳门、台湾,不包括本手册除外责任中列明的国家和地区)旅行时,且每次行程不超过连续90天,遭遇意外伤害或者突发疾病情况。 |
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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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办与申领:
- 持卡人应妥善保管好海外急难援助卡及服务手册,旅行期间请务必随身携带。
- 持卡人遇紧急情况,本人或其亲属、指定代理人可向本公司全国电话中心申请援助。本公司全国电话中心24小时服务电话为:
(持卡人当时所在地拨打中国的国际接入号)+ 80008695511 (因各国电信线路原因,在19个国家和地区可以拨打,详见服务细则之“全球800电话国家与地区列表”)
(持卡人当时所在地拨打中国的国际接入号)+ 869511 (在部分地区受当地电信情况影响,可以拨打持卡人当时所在地拨打中国的国际接入号+ 8651295511)
- 海外急难援助卡一旦丢失、损毁,请及时向本公司发卡地客户服务部申请补发,并缴纳补发卡工本费10元。持卡人或紧急情况下联系人的地址、电话等资料有变动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发卡地客户服务部,办理相关的变更手续。
- 海外急难援助卡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后持卡人可向保单所在地客户服务部申请办理新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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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直接电话咨询:平安寿险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95511